5月25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佈關於老舊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的温馨提示。
據悉,根據2018年10月15日發佈實施的《深圳市老舊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辦法(2018-2020年)》,分四個階梯遞減給予提前淘汰的老舊車相應資金補貼。其中,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為補貼第四階梯!
據瞭解,《深圳市老舊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辦法(2018-2020年)》規定,在以下日期內淘汰老舊車才可參加淘汰補貼:
一是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18年12月31日(含)期間報廢淘汰的國I汽油車;
二是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間報廢淘汰的國II汽油車和A類車;
三是自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間報廢淘汰和轉出淘汰的國III柴油車和B類車。
其中,提前淘汰的柴油車最高補貼9.5萬元,汽油車最高補貼2.5萬元。
以下車輛不能參加補貼:
一是財政供養單位的老舊車(指未提供《非財政供養單位的老舊車承諾書》以及提供了真實完整的財政供養單位車輛信息的非自然人車主的老舊車);
二是辦理了轉出手續,但沒有在轉入地車輛管理所辦理完轉入登記簽註手續的車輛;
三是非依法報廢註銷的老舊車;
四是黃標車。
深圳車主想要獲得這一階段的補貼,這些事項要注意:
1、確保車輛的淘汰日期在2018年7月1日(含)至2020年6月30日(含)期間。
報廢車輛以《機動車註銷證明書》載明的“註銷日期”為準;
轉出車輛以老舊車最後一次轉出深圳時《機動車登記證書》簽註的轉移登記或變更登記日期為準,逾期淘汰的將不能享受補貼。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因公安交警部門針對不同的車輛出具《機動車註銷證明書》均需要一定的時間週期。
若決定參與淘汰補貼,車主在辦理老舊車拆解報廢、轉出簽註之前務必諮詢公安交警部門,確保所取得的《機動車註銷證明書》載明的“註銷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或《機動車登記證書》簽註的轉移登記或變更登記日期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
2、確保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辦理老舊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申請手續,逾期將不能辦理補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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